判定女生之间“交往过密”要慎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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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定女生之间“交往过密”要慎重

近日,广西某学校3名女生因行为交往过密而被学校处罚的事情,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据了解,10月27日晚,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的贴吧流传出一张图。据图片内容显示,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某系3名女学生,在宿舍做了交往过密行为被宿舍管理员发现,随后3人不服从管理,还顶撞了宿舍管理员,最后均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。(10月28日《南国早报》)

对于男女生恋爱,学校往入到“交往过密”加以判定,然后想方设法拆散,学校也多以处罚作为处理。对此,我们也已经习惯了。毕竟学生谈恋爱会影响到学习,也会影响到其他学生,学校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。这在中小学校是普通的做法。

男女生交往过密被处罚是需要慎重的,谈恋爱也不是违法的事,不过,我们也要看到一些男女中小学生不顾场合,甚至在教室也有亲密动作,这是不允许的,学校进行处理也是可以理解的。需要划重点的是,现在处理的是女生“交往亲密”,同样的,也会有男生的“交往亲密”,这本是很正常的事,男生和男生玩,女生和女生玩,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。按学校的说法是,其处罚依据为,其一,脖子有吻痕;其二,不服从管理,顶撞了宿舍管理员。不服从管理是有点不对,但也要看管理员是如何处理的。不能单方面处理学生,而最重要的是“脖子有吻痕”,也不能就此判断女生之间有什么,说不定是开玩笑的呢?现在中小学校,多是一个寝室住好几个人,条件好的住七八个,条件差的要住十几个。有的关系好的,可能在晚上是同床睡了。而且这么多年都是如此,难道就此判定“交往过密”而受到处理?

我们不否认,现在的学生中存在“同性恋”现象。中小学生中也有苗头,对此,教师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。这是教师的责任所在。不过,处理一定要慎重要科学。有专家称这一现象为中学生情境式“同性恋”,是指针对中学校园这一特定情境,中学生选择同性作为彼此爱恋、依托对象的倾向和行为,而非真的“同性恋”。如果两个女生特别要好,俩人潜意识都需要同性友谊,这比异性友谊更深。当她们大一点的时候,在这方面就会变得低调。更重要的是,情感没有对错之分,这种同性依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,但老师和家长要引导这类学生在公众场合注意形象,不要引来严重误会,应该对这类学生从心理方面进行合理引导。说白了,中学生的同性交往过密,这不是真正的同性恋爱,只是心理上的互相依赖。因此,对于女生的“交往过密”或是男生的“交往过密”要积极正确正面引导,而不是轻率粗暴地处理,这样对于学生的成长是有害的。不只是这一所学校,所有学校的老师都要正视和慎重对待女生或男生之间的“交往过密”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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